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拟提交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报文件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本着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此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郝廷艳、杨兴志、胡奎、潘先文等182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重庆市春瑞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瑞医化”)
88%股权并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因标的公司春瑞医化在办理将相关生产经营用的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
设用地手续过程中,根据最新办理进展情况,预估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成本费用金
额较大,超出预期成本费用较多,将对春瑞医化的评估值及本次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同时,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投项目之2,000吨/年环丙胺扩建项目所在
园区近期进行整体功能规划调整,该募投项目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须待园区
整体规划调整通过后才能开展,导致募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时间不及预期,
无法在要求的期限内办毕且无法预期具体办毕时间,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提升
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着最大程度地保护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向中
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报文件。
我们认为,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基于审慎判断并与交易对方充分
沟通协商之后做出的决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钱觉时 苑书涛 杜勇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