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6-01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定于2016年9月28日下午14:00在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7日(星期二)至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
一种投票方式。
6、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7、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投票方式为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8、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1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3、审议《关于修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
案》;
7、审议《关于制定<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
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参会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
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
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
准,但不得迟于 2016 年 9 月 26日 16:0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6年9月26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邮编:215011,传真:
0512-8227886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12-82278868
传真:0512-82278868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011
联系人:张漪萌
电子邮箱:admin@sgt21.com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8”,投票简称为“恒久投票”。
2、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恒久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每一
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事项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编码
总议案 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
关于修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并办
议案 1 1.00
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修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修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修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议案 4 4.00
议案
关于修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议案 5 5.00
的议案
议案 6 关于修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
议案 7 7.00
案
议案 8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8.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表示赞成,2 股表示反对,3 股
表示弃权。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
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
参与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备注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公司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
现持有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因 ,特授
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出席苏州恒
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文件。受托人的代理权限
如下:
1、对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之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之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之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对于符合上述代理权限由受托人签署之法律文件,委托人均认可其法律效
力。
以上授权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授权。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
受托股东(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