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16-98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方已分别与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及/或其指定方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公司已于 2016
年 9 月 8 日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申报公告,目前公司处于要约收购期间。
1、交易风险
目前,相关各方已签署股份转让等相关协议,并先后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
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申报公告,目前正在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继续推进
有关工作。但目前要约收购及股份交割尚未完成,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2、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资产出售相关协议为控股股东与收购相关方之间作
出,未经本公司签署。如未来上市公司进行对现有水泥资产和业务的出售,公
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独立董事将发表独立意见,关联方将在
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
部门审核/核准(如适用);远期资产出售的最终实施取决于四川双马股东大会审
议结果及监管机构审核/核准情况,相关资产出售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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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 2016
年 9 月 8 日、 月 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2016 年 8 月 2 日,公司发布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法基中
国水泥有限公司与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68)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拉法基中国水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拉法基中国”)已于 2016 年 8 月 1 日与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签署了关于本公司股份转让及后续安排的《框架协议》,全面披露了《框
架协议》约定的交易内容。交易双方约定后续相关交易文件的正式签署以完成股
份补偿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拉法基中国及其关联方向上市公司作出的不
竞争承诺为条件。
2016 年 8 月 3 日,公司发布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法基中
国海外控股公司执行盈利补偿承诺的进度公告(二)》(公告编号:2016-70)的
公告称,截至公告日期,公司控股股东因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 2014 年和
2015 年未达盈利预测应补偿给中小投资者(除 Lafarge China Offshore Holding
Company (LCOHC) Ltd.(以下简称“LCOHC”)和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控股”)以外的股东)的 13,625,591 股已全部赠送完毕。
2016 年 8 月 19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拉法基集团、拉
法基瑞安、拉法基中国等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至此,此次交易所涉及的
股份已经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LCOHC、四川控股以及本公司正在依照有关程
序、规则申请对该等股份解除限售。
2016 年 8 月 19 日,LCOHC 分别与天津赛克环和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和谐恒源”)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控股”)分别与天津赛克环和北京泛信壹号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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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泛信”)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下合称“本
次 股 份 转 让 ”), LCOHC 及 四 川 控 股 拟 协 议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四 川 双 马 合 计
426,962,222 股股份,约占四川双马现有总股本的 55.93%。该等股份的转让价
格均为 8.084351 元/股,合计转让金额为 3,451,712,466.39 元。
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股票复牌开始交易。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
书》。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沟通确认: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其并不知悉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
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披露《2016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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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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