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来源:深交所 2016-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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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证通电子

股票代码:002197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曾胜强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文竹园 2 栋 404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文竹园 2 栋 404

2、许忠桂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文竹园 2 栋 404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文竹园 2 栋 404

3、曾胜辉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5 号 8 座 3A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5 号 8 座 3A

4、许忠慈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新苑街枫木园 10 座 3 号 6 楼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新苑街枫木园 10 座 3 号 6 楼

股份变动形式:减持及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原因及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证通电子/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办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第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曾胜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30119630627****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文竹园 2 栋 404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文竹园 2 栋 404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忠桂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30119630820****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文竹园 2 栋 404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文竹园 2 栋 404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胜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12419690925****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5 号 8 座 3A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5 号 8 座 3A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忠慈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310119571212****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新苑街枫木园 10 座 3 号 6 楼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新苑街枫木园 10 座 3 号 6 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介绍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曾胜强,实际控制人股东为曾胜强、许忠桂夫妇。信息披

露义务人曾胜辉为曾胜强之弟,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忠慈为许忠桂之兄。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

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曾胜强 许忠桂 曾胜辉 许忠慈

20.14% 5.78% 5.78% 0.4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不存

在境外、境内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四、承诺及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忠慈承诺所持新增股份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2007 年 1 月 18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承诺已按期

严格履行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胜强、许忠慈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

露义务人曾胜辉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因公司董事会换届后重新聘任管理层,不再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股东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

本人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的,则由此所得

收益归公司所有;在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

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

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曾

胜强、曾胜辉、许忠慈的承诺仍在履行中。

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忠桂承诺自 2014 年 7 月 9 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承诺

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

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不违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第三节 权益变动原因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曾胜辉先生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570,252 股,占公司

当时总股本的 1.37%,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人暨一致行动人曾胜强、许忠桂、曾胜

辉、许忠慈的持股比例下降 1.37%。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9 月 17 日刊载于《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4-062)。

2、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首次向 18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75.30 万股,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1 月 6 日。本次授予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261,194,745 股增加至 267,947,745 股,导致曾胜强、许

忠桂、曾胜辉、许忠慈的持股比例总计下降 1.01%,但持股数不变。

3、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实施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67,947,7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267,947,745

股增至 428,716,392 股,导致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的持股数总计增

加 62,545,596 股,但持股比例不变。

4、2015 年 9 月 8 日,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336.46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28,716,392 股调整为 425,351,752

股,导致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的持股比例总计上升 0.31%,但持股

数不变。

5、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68.50

万股。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425,351,752

股增至 426,036,752 股,导致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的持股比例总计

下降 0.06%,但持股数不变。

6、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对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因离职以及

因死亡导致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 8 人合计 24.6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了 回 购 注 销 。 本 次 回 购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426,036,752 股 调 整 为

425,790,352 股。导致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的持股比例总计上升

0.02%,但持股数不变。

7、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经公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48 号文批准,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000 万股新股。2016 年 9 月,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工作,向 5 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3,888,316

股,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

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的持股比例总计下降 7.08%,但持股数不变。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无明确计划是否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持本公司

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1、减持所持有的股票;2、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导致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3、公司实施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转

增股本,持股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不变;4、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

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减少,从而被动增加持股比

例;5、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导致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6、

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减少,从而被动

增加持股比例;7、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证通电子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持

有公司股份为 166,788,2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9%。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本比例

曾胜强 104,677,171 20.14%

许忠桂 30,032,403 5.78%

曾胜辉 30,020,698 5.78%

许忠慈 2,057,984 0.40%

合计 166,788,256 32.09%

三、权益变动情况

1、2014 年 9 月 15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曾胜辉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570,252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37%。本

次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人暨一致行动人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的持股总

数由 107,812,912 股减少至 104,242,660 股,持股比例下降 1.37%。

2014 年 9 月 14 日 2014 年 9 月 15 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曾胜强 65,423,232 25.05% 65,423,232 25.05%

曾胜辉 22,340,504 8.55% 18,770,252 7.19%

许忠桂 18,762,936 7.18% 18,762,936 7.18%

许忠慈 1,286,240 0.49% 1,286,240 0.49%

合计持股 107,812,912 41.27% 104,242,660 39.91%

2、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 675.30 万

股上市。增加公司总股本 675.30 万股。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的持

有公司的股票总计 104,242,660 股,未发送变化。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新增股份

导致信息披露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01%,由 39.91%下降为 38.90%。具体如

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 月 6 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曾胜强 65,423,232 25.05% 24.42%

曾胜辉 18,770,252 7.19% 7.01%

许忠桂 18,762,936 7.18% 7.00%

许忠慈 1,286,240 0.49% 0.48%

合计持股 104,242,660 39.91% 38.91%

3、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实施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267,947,7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转增 6 股,曾胜强、许忠

桂、曾胜辉、许忠慈的持股数总计增加 62,545,596,但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如

下:

2015 年 6 月 17 日 2015 年 6 月 19 日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曾胜强 24.42% 65,423,232 104,677,171

曾胜辉 7.01% 18,770,252 30,032,403

许忠桂 7.00% 18,762,936 30,020,698

许忠慈 0.48% 1,286,240 2,057,984

合计持股 38.91% 104,242,660 166,788,256

4、2015 年 9 月 8 日,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336.46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的持有公司的股票总计 166,788,256

股,未发送变化。本次回购注销导致信息披露人的持股比例被动上升 0.31%,由

38.91%上升为 39.21%。具体如下:

2015 年 9 月 7 日 2015 年 9 月 8 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曾胜强 104,677,171 24.42% 24.61%

曾胜辉 30,032,403 7.01% 7.06%

许忠桂 30,020,698 7.00% 7.06%

许忠慈 2,057,984 0.48% 0.48%

合计持股 166,788,256 38.91% 39.21%

5、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68.50

万股。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的持有公司的股票总计 166,788,256

股,未发送变化。本次预留授予的新增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6%,由 39.21%下降为 39.15%。具体如下:

2015 年 11 月 22 日 2015 年 11 月 23 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曾胜强 104,677,171 24.61% 24.57%

曾胜辉 30,032,403 7.06% 7.05%

许忠桂 30,020,698 7.06% 7.05%

许忠慈 2,057,984 0.48% 0.48%

合计持股 166,788,256 39.21% 39.15%

6、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对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因离职以及

因死亡导致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合计 24.6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曾

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的持有公司的股票总计 166,788,256 股,未发送

变化。本次回购注销导致信息披露人的持股比例被动上升 0.02%,由 39.15%上升

为 39.17%。

2016 年 8 月 23 日 2016 年 8 月 24 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曾胜强 104,677,171 24.57% 24.58%

曾胜辉 30,032,403 7.05% 7.05%

许忠桂 30,020,698 7.05% 7.05%

许忠慈 2,057,984 0.48% 0.48%

合计持股 166,788,256 39.15% 39.17%

7、2016 年 9 月,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向 5 名合格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3,888,316.00 股,新增股份上市日期

为 2016 年 9 月 14 日。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的持有公司的股票总计

166,788,256 股,未发送变化。本次新增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7.08%,由 39.17%下降为 32.09%。具体如下: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票上市前持股比例 票上市后持股比例

曾胜强 104,677,171 24.58% 20.14%

曾胜辉 30,032,403 7.05% 5.78%

许忠桂 30,020,698 7.05% 5.78%

许忠慈 2,057,984 0.48% 0.40%

合计持股 166,788,256 39.17% 32.0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曾胜强持有本公司 104,677,171

股(其中高管锁定股 78,507,878 股,无限售流通股 26,169,293),其中 15,000,000

股与广发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许忠桂持有的本公司 30,020,698

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 5,830,000 股与广发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曾胜辉持有的本公司 30,032,403

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许忠慈持有的本公司 2,057,984 股(其中高管锁定

股 1,519,488 股,无限售流通股 538,496 股),上述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等

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

例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许忠慈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六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 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 3 号证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通电子产业园

股票简称 证通电子 股票代码 002197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文竹园2栋40

曾胜强

人名称 注册地 4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化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1、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导致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

权益变动方式

2、公司实施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转增股本,从而导致被动增加持股数;3、

(可多选)

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导

致总股本减少,从而被动增加持股比例;4、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

导致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5、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减少,从而被动增加持股比例;6、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

股票,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104,677,171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25.05%

司已发行股份

注:因公司 2014 年度实施资本公积转增,以上数据按照资本公积转增后同比例

比例

调整。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累计变动数量: 0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累计变动比例: -4.91%

及变动比例 注:因公司 2014 年度实施资本公积转增,以上数据按照资本公积转增后同比例

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曾胜强

签字:

日期:2016 年 9 月 12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 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 3 号证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通电子产业园

股票简称 证通电子 股票代码 002197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 25 号 8 座

曾胜辉

人名称 注册地 3A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1、减持所持有的股票;2、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导致总股

权益变动方式

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3、公司实施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转增股本,从

(可多选)

而导致被动增加持股数;4、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减少,从而被动增加持股比例;5、公司首

期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导致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6、公司回购注销

未达到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减少,从而被动增加持股比

例;7、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35,744,806 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8.55%

司已发行股份

注:因公司 2014 年度实施资本公积转增,以上数据按照资本公积转增后同比例

比例

调整。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累计变动数量: 5,712,403 股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累计变动比例: 1.41%

及变动比例

注:因公司 2014 年度实施资本公积转增,以上数据按照资本公积转增后同比例

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曾胜辉

签字:

日期:2016 年 9 月 12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 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 3 号证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通电子产业园

股票简称 证通电子 股票代码 002197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文竹园 2 栋

许忠桂

人名称 注册地 404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1、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导致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

权益变动方式

2、公司实施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转增股本,从而导致被动增加持股数;3、

(可多选)

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导

致总股本减少,从而被动增加持股比例;4、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

导致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5、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减少,从而被动增加持股比例;6、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

股票,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30,020,698 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7.18%

司已发行股份

注:因公司 2014 年度实施资本公积转增,以上数据按照资本公积转增后同比例

比例

调整。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累计变动数量: 0股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累计变动比例: 1.40%

及变动比例 注:因公司 2014 年度实施资本公积转增,以上数据按照资本公积转增后同比例

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许忠桂

签字:

2016 年 9 月 12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 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 3 号证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通电子产业园

股票简称 证通电子 股票代码 002197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新苑街枫

许忠慈

人名称 注册地 木园 10 座 3 号 6 楼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1、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导致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2、

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实施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转增股本,从而导致被动增加持股数;3、

(可多选) 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导

致总股本减少,从而被动增加持股比例;4、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

导致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5、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减少,从而被动增加持股比例;6、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

股票,总股本增加,从而被动稀释。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2,057,984 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0.49%

司已发行股份

注:因公司 2014 年度实施资本公积转增,以上数据按照资本公积转增后同比例

比例

调整。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累计变动数量: 0股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累计变动比例: 0.09%

及变动比例

注:因公司 2014 年度实施资本公积转增,以上数据按照资本公积转增后同比例

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许忠慈

签字:

日期:2016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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