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尔: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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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关于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我们对上述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调整是根据国内证券市场相关政策

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后确定的,调整后的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更加切合公司的长远发

展规划,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募投项目、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认购数量进行的调整。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春华:

王斌康:

苏茂先:

2016 年 9 月 9 日

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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