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神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40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井神盐化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9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6】1021 号)《关于对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以下简称“《意见函》”),《意见函》

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

者理解,请公司从公司经营业绩、其他财务信息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与业绩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首发上市。根据公司半年报,2016 年 1-6 月,你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13 亿元,同比减少 3.7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704.21

万元,同比大幅下滑 81.59%。

1.半年报披露,公司业绩大幅下滑主要是由于产品价格下降导致公司主要产

品毛利率下降,以及对外转让技术和技术服务收入减少所致。请补充披露以下事

项:(1)结合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宏观政策及其变化,行业整体产能和需求情况,

分析影响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公司业

绩大幅下滑的合理性;(2)结合各主要产品的销量和单价、成本构成和原材料采

购价格的变动情况,对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3)结合

你公司对外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的业务性质、涉及的技术和服务属性、主要交易

对手方情况等,分析公司此类业务收入和毛利大幅减少的合理性。

2.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均呈现不

同程度的上升,增幅分别为 7.02%、5.82%和 12.31%。请结合公司收入下滑的情

况,补充披露公司上述费用增长的合理性,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

情况。

3.半年报显示,公司票据结算金额较大。报告期末,公司终止确认已背书或

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达 3.78 亿元,公司已质押的应收

票据 1.27 亿元,公司期末应付票据 1.08 亿元,公司当期营业成本为 7.23 亿元。

请结合公司业务特点、支付结算方式、主要供应商情况和成本构成等,分析公司

大量使用票据结算的合理性,并说明是否符合票据结算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其他财务信息

4.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为 2634.26 万元,比期初增加了 157%。

请结合预付款项的性质、对象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等,

补充披露公司预付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5.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3076.88 万元。其中,

押金及保证金 2043.91 万元,公司根据相关账龄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请公司

结合上述其他应收款项的性质和对象等,补充披露公司对押金及保证金计提坏账

准备的合理性。

6.半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4.23 亿元,包括库存商品 2.4

亿元、在产品 1 亿元及原材料 8158.91 万元,公司仅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571 万元。请结合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补充披露公司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

7.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期余额为 1.71 亿元,石塘矿井工程、

洋槐矿区工程等多个工程的完工进度超过 95%。其中,多矿区资源二维勘探工程

在本期未增加任何投入,也未转入固定资产,其工程进度为 95%。请结合公司前

述工程的进展情况,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补充披露公司是否存在未

能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

8.半年报显示,公司在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48 亿元。请结合公

司现金流及长短期债务的变动情况,补充披露公司在报告期内偿还债务的具体情

况。

三、其他

9.半年报显示,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流动资产 13.71 亿元,流动负债为 19.73

亿元。请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

补充披露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3 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

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我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

复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意见函》中涉及的问题

进行逐项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苏盐井神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