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40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井神盐化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9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6】1021 号)《关于对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以下简称“《意见函》”),《意见函》
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
者理解,请公司从公司经营业绩、其他财务信息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与业绩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首发上市。根据公司半年报,2016 年 1-6 月,你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13 亿元,同比减少 3.7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704.21
万元,同比大幅下滑 81.59%。
1.半年报披露,公司业绩大幅下滑主要是由于产品价格下降导致公司主要产
品毛利率下降,以及对外转让技术和技术服务收入减少所致。请补充披露以下事
项:(1)结合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宏观政策及其变化,行业整体产能和需求情况,
分析影响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公司业
绩大幅下滑的合理性;(2)结合各主要产品的销量和单价、成本构成和原材料采
购价格的变动情况,对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3)结合
你公司对外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的业务性质、涉及的技术和服务属性、主要交易
对手方情况等,分析公司此类业务收入和毛利大幅减少的合理性。
2.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均呈现不
同程度的上升,增幅分别为 7.02%、5.82%和 12.31%。请结合公司收入下滑的情
况,补充披露公司上述费用增长的合理性,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
情况。
3.半年报显示,公司票据结算金额较大。报告期末,公司终止确认已背书或
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达 3.78 亿元,公司已质押的应收
票据 1.27 亿元,公司期末应付票据 1.08 亿元,公司当期营业成本为 7.23 亿元。
请结合公司业务特点、支付结算方式、主要供应商情况和成本构成等,分析公司
大量使用票据结算的合理性,并说明是否符合票据结算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其他财务信息
4.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为 2634.26 万元,比期初增加了 157%。
请结合预付款项的性质、对象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等,
补充披露公司预付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5.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3076.88 万元。其中,
押金及保证金 2043.91 万元,公司根据相关账龄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请公司
结合上述其他应收款项的性质和对象等,补充披露公司对押金及保证金计提坏账
准备的合理性。
6.半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4.23 亿元,包括库存商品 2.4
亿元、在产品 1 亿元及原材料 8158.91 万元,公司仅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571 万元。请结合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补充披露公司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
7.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期余额为 1.71 亿元,石塘矿井工程、
洋槐矿区工程等多个工程的完工进度超过 95%。其中,多矿区资源二维勘探工程
在本期未增加任何投入,也未转入固定资产,其工程进度为 95%。请结合公司前
述工程的进展情况,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补充披露公司是否存在未
能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
8.半年报显示,公司在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48 亿元。请结合公
司现金流及长短期债务的变动情况,补充披露公司在报告期内偿还债务的具体情
况。
三、其他
9.半年报显示,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流动资产 13.71 亿元,流动负债为 19.73
亿元。请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
补充披露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3 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
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我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
复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意见函》中涉及的问题
进行逐项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