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101 股票简称:汇嘉时代 编号:2016-026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修订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对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
函》(上证公函【2016】1003 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汇嘉时代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以下简称“《审
核意见函回复公告》”),根据《审核意见函回复公告》,公司对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第一,对报告全文 “第五节重要事项/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1 托管、
承包、租赁事项/(3)租赁情况”表格中的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租赁房
产的地址及租赁期限信息进行了修订。
第二,对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遵循
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更新,修
订后的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说明。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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