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6—08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决议定
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26 日下午三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9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9月23日下午3:00至2016年9月2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21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6 年 9 月 2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601 会议室。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
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于2016年9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 9:00—
17:00 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
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
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电话:0755—26990000-8880/8957 传真:0755-26722666
邮编:518057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贺磊/证券事务代表 刘道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提议股东持股证明等;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0 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1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1.00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
权。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
对”、“3”股代表“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
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
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
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对同一议案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
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
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5)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除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披露。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 年 月 日,本人/单位持有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贵公司 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