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16-048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5 日
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
议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5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俊
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
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
鉴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
分激励对象由于辞职或者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
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48 人调整为 13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45.94 万股调整为 244.78 万股。
除前述部分激励对象由于辞职或者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本次应获授的权
益未获得授予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进行核实后,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日期:2016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