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16-047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
于 2016 年 9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9 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的董事 8 人(其中
董事何欣先生、董事赵明坚先生、独立董事冯文先生、独立董事钟节平先生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维利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鉴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4 名激励对象由于辞职或者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本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48 人调整为 13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45.94
万股调整为 244.78 万股。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姜维利先生的配偶李琪女士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姜维利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 7 名非关联董
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14 年修订)》、《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6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16 年 9 月 9 日为授予日,授予 134 名激励对象 244.7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姜维利先生的配偶李琪女士属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姜维利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 7 名非关联董
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获得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二季度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对公司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问题等
进行了阐述及建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