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屯河: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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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6-037 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9 日以现

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11 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8 人,委托出席会

议的董事 3 人,其中,孙彦敏董事授权夏令和董事、李风春授权赵玮董事、杨红

董事授权王令义董事代为出席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收购营口太古食品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公司与营口北方糖业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

人民币 263,129,000 元的价格,受让营口北方糖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营口太古食品

有限公司 51%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 2016-038 号《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营口

太古食品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本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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