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6-049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换届选举。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9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8 日-2016 年 9 月 9 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8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 28 号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四楼 417 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6,590,1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4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6,590,1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446%;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930,1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82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930,1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823%;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大
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
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尹兴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6,59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93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选举尹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6,59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93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选举秦祥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6,59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93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4)选举徐正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6,59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93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5)选举林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6,59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93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6)选举马前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6,59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93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王洪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6,59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93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选举钟永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6,59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93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选举陈伟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36,59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93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陶开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36,59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93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选举梁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236,59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9,930,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回避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各董事及监事简历详见2016年7月29日及2016年8月23日刊登在指定媒
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7)、《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