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旋风: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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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 2016-050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

监管措施的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事项已于 2016 年 8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791]号》。现根

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进行公告。

最近五年内,公司未发生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存在被证券

监管部门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2014年11月18日,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向公司出具了

《关于对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豫证监函[2014]383号)。

2014年12月12日,公司向河南监管局报送了《关于河南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

告》。监管关注函主要内容及公司整改措施如下:

(一)信息披露方面问题

1、2013年年报财务报表附注中,应付账款科目披露“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而公司实际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共计2,652.67万元,

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款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将加强对财务、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的学习,更加密切与会计师的沟通,加强对定期报告内容和格式的填

报检查工作,保持公司与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及附注格式上的统一。

2、2013 年年报财务报表附注中,非经常性损益少计 15.03 万元,不符合《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第二条、

第五条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将强化相关财务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

则》等学习,更加明晰、理解相关会计准则,以后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执行。

3、公司 2014 年 1-3 月发生了 2013 年的销售退回 804.15 万元,退回成本为

569.08 万元,企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五

条规定做销售退回处理;致使 2013 年销售收入多计 804.15 万元,销售成本多计

569.08 万元,净利润多计 199.8 万元。

整改措施:

针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在客户之间调节产品,形成了一个客户的退货而

同时销售给另一客户,将退货消化在当期,因影响金额较小没有严格按资产负债

表日后事项的规定处理的情况,公司将加强对销售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制度培训,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流程控制,更加规范销售管理工作。

(二)公司治理方面

1、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中个别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无委

托投票的指示、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部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规范,未记载出

席会议人员姓名、发言要点,出席的董事、监事、董秘等未全部在会议记录上签

字,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更加强调、明确拟参会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提示参会股东按要求规范使用授权委托书。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规范会议记录的记载形式、签字等事项。

2、董事会运作不规范,董事会第五届专门委员会无相关会议记录,部分董

事会会议记录未记载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五十

二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依据专业委员会细则开展,关注公司各项发展问

题,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决策建议,有效的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质量。

公司今后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进一步规范

董事会的运作,加强和完善会议的召开、记录保存等工作的规范性。

3、《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容不完备,未规定总经理在资金运用、资产运用、

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

整改措施:

根据监管意见,公司已开展《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完善工作,更加强调了

总经理在资金运用、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方面的规定,并将提交最近

一期召开的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会计核算方面问题

2013 年生产人员及生产管理人员的失业保险费未在制造费用中列支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将加强对财务人员在会计准则和业务方面的培训与学习,更加明晰理解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四)内部控制方面问题

1、公司制定了采购方面的相关内控制度,但未有效执行,如长葛市鑫淼商

贸有限公司在 2013 年进入了公司的供应商体系并成为主要供应商,在该供应商

选择方面未有效执行《采购询比价管理制度》4.3。

整改措施:

公司将协调相关单位、部门认真梳理《采购询比价管理制度》及实际采购工

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修订完善采购相关制度及流程,更

加密切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

2、公司无管理其他业务收入的应收款项内控制度,也未比照销售货款的应

收款内控制度进行管理,如公司与田中科美公司间的租赁业务形成的部门应收款

账龄达 3—4 年,公司未进行过催收。

整改措施:

公司会进一步梳理与田中科美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针对主要的业务事项加

强、完善内部控制和财务结算管理,组织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定期对应收账款进

行检查、核销。

3、应收账款中个别的客户档案信息录入不正确,将法人录入为个人,公司

未按时修改,不符合公司《客户关系管理制度》5.4 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将加强财务部、信息部等部门协调,推进金蝶管理软件的使用和旧系统

的数据导入工作,督促市场部门进一步优化客户资料的整理与完善工作,会同财

务部门处理客户名称统一问题。

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于公司提交的《关于河南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

告》及实施整改的情况、效果,没有提出异议。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或处罚的情形。在未来日常经营中,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监管和指导下,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

续发展。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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