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天夏智慧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6 年 8 月 23 日,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天夏智慧”,
股票 代码:000662,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等议案,并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
必要登记。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
询,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 (2016 年 2
月 23 日至 2016 年 8 月 2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天夏智慧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结果
除下列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核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1 陆志强 职工监事 合计卖出公司股票 700 股。
2 王鹏 中层管理人员 合计卖出 100000 股公司股票。
3 周翔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合计卖出 1000 股公司股票。
合计买入 200 股公司股票,合计
4 何丽丽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卖出 200 股公司股票。
合计买入 2800 股公司股票,合计
5 程占新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800 股公司股票。
2、关于买卖股票情况的声明
公司经自查后认为,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说明》,
上述人员陆志强为职工监事,其在自查期间卖出公司股票行为系按照法律法规减
持,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余激励对象均不是公司股权激励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上述人员于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均是因为看好公司未来的发
展前景而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报告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说明》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