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ST狮头 编号:临2016-077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主要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
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因南京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太原狮头中联水
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头中联”)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狮头中联银行账
户被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司获悉狮头中联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裁定书(2016)晋 01 民初字 464-2 号,其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保全人提供的机器设备(设备具体情况见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
财产明细表)。
(二)解除对被保全人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
原分行账号为 485010100100736024 的冻结。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经询问银行工作人员获悉,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解除了公司在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银行账户冻结。
此次狮头中联被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为该公司的基本账户,也是公司主要账
户,其余 3 个账户仍处于冻结状态。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