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关于312国道沪宁段提前终止收费经营权补偿安排的进展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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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 2016-039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312 国道沪宁段提前终止收费经营权补偿安排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省政府要求,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312 国道沪宁段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零时起提前终止

收费经营权,经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确认,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交通控股”)从留存收益中支付本公司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1,316,049,634 元。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 www.hkexnews.hk 刊登的公

告。

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12 月 25 日,本公司分别收到交通控股

第一期补偿款人民币 326,419,854 元、200,000,000 元。有关详情请

参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

www.hkexnews.hk 刊登的公告。

于 2016 年 9 月 6 日,本公司收到交通控股第二期补偿款人民币

394,814,890 元。

有关剩余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394,814,890 元的后续进展情况,本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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