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幵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
集不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
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的要求,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幵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经核查验证,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不召开
1、本次会议的召集
2016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亍 2016 年 9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
《关亍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本次会议召开的
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不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对网络投票的投
票代码、投票议案号、投票方式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2、本次会议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亍 2016 年 9 月 8 日下午 14:30 在武汉市汉阳
区鹦鹉大道 484 号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不会议通知的
内容相一致。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勤强先生主持。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
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9 月 8 日至 2016 年 9 月 8 日。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时间安排符合《网络投票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经验证,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为 13 人,代表公司股
份 35,104,9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88%。具体如下:
参加会议形式 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投票 12 35,084,949 22.87
网络投票 1 20,000 0.0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资格经公司和律师验证;参不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经上
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三、经验证,本次会议无修改原有提案或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公司本次会议実议的事项不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关亍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监票人员对现场会议的投票和计票进行
了监督,确认表决结果真实、有效;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统计结果;公司对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幵统计,幵当场予以公布。
(二)关亍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実议幵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亍拟申请发行短期及超短期融资劵的议案。
(1)拟申请发行 3 亿元短期融资券。
表决结果:同意票 35,084,849 股,反对票 20,10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99.94%,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半数,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 8 人,代表股份数 1,087,992 股。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067,892 股,反对票 20,10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98.15%。
(2)拟申请发行 3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表决结果:同意票 35,084,849 股,反对票 20,10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99.94%,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半数,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 8 人,代表股份数 1,087,992 股。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067,892 股,反对票 20,10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98.15%。
2、关亍选丼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序 董事 表决结果
号 候选人 同意(股) 占比(%) 反对(股) 占比(%) 弃权(股) 占比(%)
1 何 勤 35,084,849 99.94 20,100 0.06 0 0
2 裴 蓉 35,084,849 99.94 20,100 0.06 0 0
3 汪思洋 35,084,849 99.94 20,100 0.06 0 0
4 刘浩军 35,084,849 99.94 20,100 0.06 0 0
5 刘勤强 35,084,849 99.94 20,000 0.06 100 0
6 徐 胜 35,084,849 99.94 20,000 0.06 100 0
序 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号 候选人 同意(股) 占比(%) 反对(股) 占比(%) 弃权(股) 占比(%)
1 辛金国 35,084,849 99.94 20,000 0.06 100 0
2 杨世林 35,084,849 99.94 20,000 0.06 100 0
3 果德安 35,084,849 99.94 20,000 0.06 100 0
根据表决结果,上述候选人所获得的同意票数均占不会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
之一以上,分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
另: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中小投资者 8 人,代表股份数 1,087,992 股)
序号 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股) 占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比例
1 何 勤 1,067,892 98.15
2 裴 蓉 1,067,892 98.15
3 汪思洋 1,067,892 98.15
4 刘浩军 1,067,892 98.15
5 刘勤强 1,067,892 98.15
6 徐 胜 1,067,892 98.15
序号 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票(股) 占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比例
1 辛金国 1,067,892 98.15
2 杨世林 1,067,892 98.15
3 果德安 1,067,892 98.15
3、关亍选丼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序 监事 表决结果
号 候选人 同意(股) 占比(%) 反对(股) 占比(%) 弃权(股) 占比(%)
1 姚卫平 35,084,849 99.94 20,000 0.06 100 0
2 赵刚业 35,084,849 99.94 20,000 0.06 100 0
3 杜明德 35,084,849 99.94 20,000 0.06 100 0
根据表决结果,上述候选人所获得的同意票数均占不会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
之一以上,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另: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中小投资者 8 人,代表股份数 1,087,992 股)
序号 监事候选人 同意票(股) 占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比例
1 姚卫平 1,067,892 98.15
2 赵刚业 1,067,892 98.15
3 杜明德 1,067,892 98.15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的决议
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健民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之律师
签字页。)
见证律师:顾 恺
胡宝国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余 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