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
议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在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路里鸡笼山 86 号杭州雷迪森龙井庄园
酒店三楼狮峰厅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甄立涛先生、林漫俊先生、杨松涛先生、
霍东先生、李怀彬先生、刘仁安先生、贾生华先生、陈三联先生、梁文昭先生的
个人履历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
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提名甄立涛先生、林漫俊先生、杨松涛先生、霍东先生、李怀彬先生、
刘仁安先生、贾生华先生、陈三联先生、梁文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关联交易
的议案》。交易对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集团”)为本公司
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项交易发表意
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恒大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能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担保费率定价公允、
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恒大集团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公
司的发展,公司向大股东支付的利率低于公司通过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的平均
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贾生华、陈三联、李尊农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