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北
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辰安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对辰安科技
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5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1.92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438,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9,624,900.00 元(含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8,775,1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6]4210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 年度投入额
项目名称 资金需求 项目备案情况
号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新一代应急平台软件 京海淀发改(备)
1 11,800.08 3,321.72 4,185.96 4,292.40
系列产品开发项目 [2015]81 号
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安 京海淀发改(备)
2 11,907.01 3,349.44 4,088.26 4,469.31
全应用系统项目 [2015]16 号
人防工程建设、运维与 京海淀发改(备)
3 8,000.42 2,214.23 2,666.51 3,119.68
安全管理平台项目 [2015]17 号
运维服务体系与营销 京海淀发改(备)
4 8,170.00 1,510.00 2,396.00 4,264.00
网络扩建完善项目 [2015]80 号
合 计 39,877.51 10,395.39 13,336.73 16,145.39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募集资金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公
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
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
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虽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
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建投对辰安科技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庆升 吴千山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