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7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9 月 7 日,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
安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2,569,373.96 元,本次公司拟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为 22,569,373.96 元。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1455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38,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9,624,900.00 元
(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8,775,1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会
验字[2016]42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 年度投入额
项目名称 资金需求 项目备案情
号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况
京海淀发改
新一代应急平台软件 (备)
1 11,800.08 3,321.72 4,185.96 4,292.40
系列产品开发项目 [2015]81
号
京海淀发改
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安 (备)
2 11,907.01 3,349.44 4,088.26 4,469.31
全应用系统项目 [2015]16
号
京海淀发改
人防工程建设、运维 (备)
3 8,000.42 2,214.23 2,666.51 3,119.68
与安全管理平台项目 [2015]17
号
京海淀发改
运维服务体系与营销 (备)
4 8,170.00 1,510.00 2,396.00 4,264.00
网络扩建完善项目 [2015]80
号
合计 39,877.51 10,395.39 13,336.73 16,145.3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
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6]4408 号)。根据该
报告,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 22,569,373.9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新一代应急平台软件系列产品开
1 118,000,800.00 11,433,233.26
发项目
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安全应用系统
2 119,070,100.00 3,461,259.60
项目
人防工程建设、运维与安全管理
3 80,004,200.00 4,395,809.11
平台项目
运维服务体系与营销网络扩建完
4 81,700,000.00 3,279,071.99
善项目
合计 398,775,100.00 22,569,373.96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2,569,373.96 元。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监
事会审核意见: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2,569,373.96 元,本次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为 22,569,373.96 元。本次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22,569,373.96 元,本次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金额为 22,569,373.96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2,569,373.96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 22,569,373.9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
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置换事项经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中信建投对辰安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
告》(会专字[2016]4408 号)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