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3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915.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70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情况
(万元) (万元)
1 精密塑料模具扩产建设项目 5,622.00 4,920.00 沪奉发改备 2013-002
2 精密注塑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5,814.00 4,024.00 沪奉发改备 2013-003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01.60 1,971.60 沪奉发改备 2013-006
4 偿还银行贷款 - 2,000.00
合 计 13,937.60 12,915.60
上述计划只是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大体安排,实际投入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适
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
金需求总额,发行人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上述项目所列顺序依次投入,
不足部分由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自筹解决。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
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
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
入。
2015年11月20日,鉴于公司银行贷款临近偿还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使用自有流动资金先行偿还了银行贷款。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对公司已
投入的流动资金予以置换,其他项目将利用募集资金予以建设。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017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000.00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2,00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比例(%)
1 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 2,000.00 100.00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16年9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6年9月7日,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于2016年9月7日发表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其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