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16-039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次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7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6 日—2016 年 9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6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27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浙江省
海宁市袁花镇谈桥 81 号[海宁市东西大道 60KM]);
4、召集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16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
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陆致远先生已发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
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说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5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上述所有议案均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
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 2016 年 9 月 23 日下午
4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海
宁市袁花镇谈桥 81 号)。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
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和联系方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夏兰 徐红
联系电话:86-573-87813679,86-573-87812298
联系传真:86-573-87816199,86-573-87813990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东西大道60km处)
邮箱地址:meida@meida.com
邮政编码:314416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以下为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的具体说明: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77
2. 投票简称:美大投票
3. 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 买卖方向为“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3.00 元代表议案三,依次类推。每一议
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
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对应申报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价格
总议案 全部下述议案 100.00元
《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
议案一 1.00 元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议案二 2.00 元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议案三 3.00 元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议案四 4.00 元
的议案》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议案名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
一次申报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
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15:00 至 2016 年 9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的任
意时间。
2.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
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
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
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激
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
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
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
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 http://wltp.cninfo.com.cn 的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
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
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陆。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
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9 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6 年 9 月 27 日召
开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
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
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
议案一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议案二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
议案三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
议案四
款的议案》
注:请在每一需审议的议案或事项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内划“√”,填
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