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6-039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钜洲恒大地产集团福州专项私募基金二期基金合同
投资金额:人民币 1 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投资者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为根据基金文件所作的理想状
态下的最高收益率,并不是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投资者保证其投资于本基金的认购资金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投资有风险,基金投资者仍可能会面
临无法取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
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 201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013。
2、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 1 亿元,认购“钜洲恒大地产集团福州专项私募基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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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A 级 A2 类份额,期限 6 个月,并且与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钜洲资产”或“管理人”)签订《钜洲恒大地产集团福州专项私募基金二期基
金合同》(合同编号:217)。
3、公司与钜洲资产无关联关系,不构成重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
名称: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城路2 号24 幢3467 室
法定代表人:姚伟示
联系人:姚伟示
2、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注册资本:70 亿元
联系人:秦湘
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钜洲恒大地产集团福州专项私募基金二期
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亿元
基金投资用途:由项目公司用于位于南平恒大御景项目、龙岩恒大绿洲项目的开
发建设及基金管理人同意的其它用途。
基金的存续期限:本基金存续期预计为基金成立之日起15个月,根据基金还本付
息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自行决定提前终止本基金,或延长本基金存续期限最长不
超过6个月。根据上述方式确认对本基金进行提前终止或存续期延长的,基金管理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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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履行告知义务。
如本基金存续期届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则本基金结束日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但本基金收益计算截止至基金份额对应的投资期届满之日。
(二)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募集资金主要通过管理人指定银行向项目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或投资证券
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基金公司(含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闲置
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
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货币基金。
(三)基金份额的分级及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根据基金投资者投资金额、业绩比较基准及投资期限的安排,将基金份额
分成A级份额与B级份额,其中A 级份额投资期为该期基金份额投资起始日起6个月,B
级份额投资期为该期基金份额投资起始日起12个月。
1、A级份额的业绩比较基准
A级份额的业绩比较基准
份额类型 投资金额 业绩比较基准
A1 100万≤投资金额<300万 7.3%
A2 300万≤投资金额 7.5%
2、B级份额的业绩比较基准
B级份额的业绩比较基准
份额类型 投资金额 业绩比较基准
B1 100万≤投资金额<300万 7.8%
B2 300万≤投资金额 8.0%
公司认购份额属于A级A2类份额,投资期限6个月。
(四)基金的风控保障措施
1、保证担保
项目公司关联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就本基金的债权投资本金、利息及
财务顾问费、投资顾问费、违约金、赔偿金、其他费用等债权向基金管理人或委托贷
款银行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主体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任何一项债务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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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基金管理人/委托贷款银行或其他主体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亦可直接要求保
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2、项目公司账户监管
本基金有权对项目公司在委托贷款银行开立的贷款账户(“监管账户”)进行监管。
该等监管账户预留印鉴应包含一枚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人名章。基金投资期间,未经基
金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项目公司不得更换监管账户预留印鉴中的该等人名章。
(五)存续期收益分配
1、在本基金存续期,从各期基金份额投资起始日起每个自然季度末月 20 号(即
3 月 20 日、6 月 20 日、9 月 20 日及 12 月 20 日)为基金收益分配计算截止日,
基金在各期份额收益分配计算截止日之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分配收益一次。
2、单个投资者当期应分配基准收益计算方式如下:
单个基金投资者当期基准收益= 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该基金份额对应的
业绩比较基准×当期天数÷365
“当期天数”是指该期基金份额投资起始日或上一次投资收益分配计算截止日
(含)至当期投资收益分配计算截止日(不含)的期间天数。
四、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基金的认购金额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贷款。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公司的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2、存在的风险
本基金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法律和政策风险、基金管理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
或技术风险、法律及违约风险、购买力风险、管理人不能承诺基金利益的风险、基金
终止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基
金,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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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9.4 亿元
七、备查文件
1、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莱克电气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钜洲恒大地产集团福州专项私募基金二期基金合同》(合同编号:217)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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