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3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915.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70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情况
(万元) (万元)
1 精密塑料模具扩产建设项目 5,622.00 4,920.00 沪奉发改备 2013-002
2 精密注塑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5,814.00 4,024.00 沪奉发改备 2013-003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01.60 1,971.60 沪奉发改备 2013-006
4 偿还银行贷款 - 2,000.00
合 计 13,937.60 12,915.60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
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
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现金管理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审批及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信息披露方面
公司在每次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
该次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于2016年9月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于2016年9月7日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将提
交至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其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