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6-087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8日下午13:00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8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16年9月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8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
交叉口亿帆生物办公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亿帆鑫富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529,678,5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177%。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529,636,6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13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1,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8 %。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1人(其中参
加现场投票的6人,参加网络投票的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48,91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3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525,591,1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2283%;反对 85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弃权 4,086,51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1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561,55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7.6434%;反对 85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50%;弃权 4,086,514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2.3416%。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晓健、王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