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6-043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8日下午13:00
(2)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289号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陈怀荣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2016-038)。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04,868,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88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1,289,77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9.5303%;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3,578,501股,占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83%。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9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10,077,080股,占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0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陈怀荣先生、程辉先生、任京建先
生、张淑玉女士、靳发斌先生、朱本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上述董事
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204,868,280]股×6=[1,229,209,680]
票
1.1陈怀荣先生所获票数为204,689,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陈怀荣先生所获票数为9,898,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87%;
1.2程辉先生所获票数为204,689,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程辉先生所获票数为9,898,58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87%;
1.3任京建先生所获票数为204,689,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任京建先生所获票数为9,898,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87%;
1.4张淑玉女士所获票数为204,689,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张淑玉先生所获票数为9,898,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87%;
1.5靳发斌先生所获票数为204,689,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靳发斌先生所获票数为9,898,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87%;
1.6朱本会先生所获票数为203,589,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375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朱本会先生所获票数为8,798,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128%;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王焕成先生,因年龄原因,经本人申请,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负责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公司董事会对王焕
成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后无异
议。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独立董事李志宏先生、张双才先生、韩志国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其中,张双才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张双才先生的
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4日止;李志宏先生、韩志
国先生的独立董事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204,868,280]股×3=[614,604,840]票
2.1李志宏先生所获票数为204,689,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李志宏先生所获票数为9,898,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87%;
2.2张双才先生所获票数为204,689,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张双才先生所获票数为9,898,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87%;
2.3韩志国先生所获票数为201,689,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448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韩志国先生所获票数为6,898,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58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吕桂芹女士、陈怀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郑永利先生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公司未有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监事,单一股
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选举监事的表决权总数:[204,868,280]股×2=[409,736,560]票
3.1监事候选人吕桂芹女士所获票数为204,689,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吕桂芹女士所获票数
为9,898,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87%;
3.2监事候选人陈怀奎先生所获票数为204,689,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陈怀奎先生所获票数
为9,898,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8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04,86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04,86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04,86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30%以上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204,86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文建律师、马昌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认为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 果 合 法 有 效 。 《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