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16-065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鹏翎股份”)本次解除限
售的股份数量为3,729,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实
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3,729,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3号”)核准,并根据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
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
案》及《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鹏翎股份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万股新股。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向1名认购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3,729,032股,发行价格为23.25元/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15
年8月19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
2015年9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185,931,988 股 , 其 中 限 售 股 份 数 量 114,304,450 股 、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71,627,538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1名认购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
售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9月
11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为185,834,188股,其中限售股111,730,656
股,占股份总数的60.1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103,532股,占股份总数的
39.88%。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承诺获配股份自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所做出的承诺。
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
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729,0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729,03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01%。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1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数(股) 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29,032 3,729,032 3,729,032
合 计 3,729,032 3,729,032 3,729,032
注: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多策略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添利10号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添利11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光
大银行-富春定增272号资产管理计划等四个股东账户分别认购公司2015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559,140股、159,140股、2,150,537股及860,215股,合计3,729,032
股。
注: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1名股东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故本次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全部可上市流通。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11,730,656 60.12 3,729,032 108,001,624 58.11
0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559,140 0.30 559,140 0 0
02股权激励限售股 3,290,000 1.77 3,290,000 1.77
03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3,169,892 1.71 3,169,892 0 0
04高管锁定股 1,062,500 0.57 1,062,500 0.57
05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93,649,124 50.39 93,649,124 50.39
06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10,000,000 5.38 10,000,000 5.38
二、无限售流通股 74,103,532 39.88 3,729,032 77,832,564 41.89
三、总股本 185,834,188 100 3,729,032 3,729,032 185,834,188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劵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股东严格履
行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华泰联合证劵有限责任公司对鹏翎股份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华泰联合证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翎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