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101 股票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7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重大事项,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票自 2016 年 7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因该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涉
及事项及相关方较多,标的资产范围梳理与深入论证的工作量较大,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8 月 11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
期间,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股票累计停牌 2 月将至,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细节及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各方仍需对标的资产涉及事项进行沟通、
协商及论证等原因,导致公司不能在 2016 年 9 月 11 日前按照相关规定披露
重组预案。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及审议情况
2016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决定公司申请自 2016 年 9 月
11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
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发布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二、重组框架方案介绍及开展的主要工作
1、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确定标的资产为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热力”)100%股权。北京热力主要从事北京市城区市政供
暖和市政供暖管网维护任务,其控股股东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股比例为 100%,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2、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或构成借壳上市。重组交易方式
拟定为重大资产置换并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相结合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具体方案仍在论证中。
3、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交易对方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
已经与相关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但暂未与交易对方签订相关重组框架或意
向协议。
4、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初步确定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已组织法律、审计、资产评估等有关中介机构进场对
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的前期工作。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的服
务协议正在签署过程中。
5、是否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
批意见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须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关于重组事项
的前置审批意见,目前正在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沟通中,尚未正式取得。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量大,涉及事项较多,尽职调查、审计、评
估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重组方案细节及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各方
仍需对标的资产涉及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及论证。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
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筹划重
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11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
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5 个交易日发布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8 日
备查文件: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