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安科技: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8 17: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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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2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9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选择自

主行权模式行权,可行权数量为 657 万份,行权价格为 4.33 元/股。详情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有关自主行权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股票期权简称:【宜安 JLC1】,期权代码:【036122】。

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

共 92 名,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657 万份,行权价格为 4.33 元

/股。

三、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2016 年 9 月 9 日至 2017 年 1 月 13 日。

四、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

功能符合上市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

五、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一)定期报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定公告日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三)公司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四)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可行权期限内行权完毕,本次可行权期限满后,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

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

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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