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2 简称:欣泰电气 公告编号:2016-144 号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 号)
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 号)。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1.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情形,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6 年 9 月 2 日作出了公司股票自 9 月 6 日起暂
停上市的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目前并未作破产安排,但由于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数额系公司财务账面显示的每股对应净资产数,
并不一定代表投资者未来可实际取得的金额,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区分,谨慎投
资。
4、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第 13.1.2 条规定,自披露其后首个半年报告起发布可能被暂停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于每月前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股票存在终止
上市风险的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投资者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2)咨询电话:0415-4139135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8 日上午 9:00 在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 159 号公
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
公司原董事长温德乙先生、原董事孙文东先生已分别于 2016 年 8 月 5 日、8 月
16 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会议应参加董事共 5 人(包括 3 名独立董事),
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5 人。公司全体董事均收到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
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经公司董事会 5 名董事共同推举,决定由公司董事蔡虹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2016 年 9 月 5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
事放弃补选资格的函》,由其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李艳女士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补
选董事资格,为保证广大股东投票权的正常行使,现公司决定取消 201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补选李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此项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原董事候选人李艳女士放弃补选资格,且新任候选人提名程序尚需安
排,故公司决定延期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五
十五条之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
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9 月 8
日,故现定于 9 月 21 日(星期三)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结果:此项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召集
人及主持人推选说明》。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