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冷股份:监事会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9-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 B 公告编号:2016-066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通过公司网站(http://www.daleng.cn)

发布了《关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

示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6 日至 2016 年 9 月 5 日。在公示期限内,广

大员工如有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访谈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联系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于福春。

截至 2016 年 9 月 5 日,未出现公司内部人员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

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公

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于福春、毛春华、代玉玲

2016 年 9 月 9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冰山冷热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