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资产评估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24.5 %股权的议案。
现就本次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1、根据证监会有关要求,我们对本次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评估
机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根据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资质证明、评估
报告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产评估
资格,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评估结论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评估机构
提供的评估报告和评估方法说明,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评估机构所依
据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计算模型及采用的预期收益、收益期、折现
率、付息债务评估价值、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
等重要评估参数、依据的选择正确,评估方法科学合理,评估结论合
理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3、本次评估事项账面净值与评估值差异较大,经具有证券业务
资产评估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中天华资评
报字[2015]第 1571 号),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
团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 647,730.79 万元,评估增值 496,451.76 万
元,增值率为 328.17%,评估增值较高。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评估
事项选用的重要评估参数、依据的选择正确,评估方法科学合理,评
估结论合理有效,评估增值原因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本页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评估事项的
专项说明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董事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