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9-08 16: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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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He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石家庄通合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通过公

司官网 (http://www.sjzthdz.com)和公司办公区宣传告示栏发布了《石家庄通合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

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6 日至 2016 年 9 月 7 日,在公示

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联系人为监事会主席

徐卫东。

截至 2016 年 9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主席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任何问题。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

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或子公司为激

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凭证、拟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

TonHe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及其说明。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

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

直接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主要骨干人员。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在《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前 6 个月内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交易行为或泄露内幕信息

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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