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临 2016-062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阳
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通知,阳煤集团拟
以所持本公司部分股票及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为标的,向《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超过200人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
截至本公告日,阳煤集团持有公司1,403,038,2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58.34%。其中,阳煤集团已质押股份16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编号为“临
2016-042”《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本次阳煤
集团拟申请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存续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拟募集资金规
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采用一次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在满足
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特定期限内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
交换债券交换为公司股票。
阳煤集团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已获得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批准,尚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按照相关程序完成发行。关于本
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9月 9日
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