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8 16: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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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2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已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11 日—9 月 12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2 日

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1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1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 9 月 5 日(星期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旺路 58 号公司会议室

7、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

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9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9、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

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 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

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

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

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

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并业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于向建

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及《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8 月 27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9 日(周五)上午

9:00 至 11: 30,下午 13:30 至 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旺路 58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接待大厅;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 9

月 9 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

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

附件二),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旺路 58 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201702

联系人:恽黎明、魏冉

电 话:021-59884061

传 真:021-59884157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30,投票简称:永利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 案 名 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2 《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00

3 《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00

4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6 年 9 月 9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

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1-59884157)到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

泾镇徐旺路 58 号,邮政编码:2017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

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

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

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

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

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

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

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序号 议 案 名 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 《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4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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