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0)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在公司 12 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16 年 9 月 2 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送达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江春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借助资本市场优势推动公司的战略布局、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的实现;同时借助专业投资机构提升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与北京中能互联电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诚先生共同发起设立“北京中能互联电力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的目标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亿元,将主要围绕配售电及能源相
关领域进行投资。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核。本次对外
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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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柒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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