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
2016 年 9 月 6 日,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子公司就拟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向本人作了说明并征求对上述事项的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审阅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材料,并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询问。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审议的上述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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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
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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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明 唐林林 曾会明
2016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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