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股份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第一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的资格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67名激励对
象资格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
均考核达标,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其解锁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为6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
委员签字:
汪 炜
陈志平
章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