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07 19: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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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川达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了有关资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

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至募集资

金使用项目的资金,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238.07 万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谢衡 唐清利 逯东

2016 年 9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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