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99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9月5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

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9月6日以现场加通

讯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3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向志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16 年 9 月 6 日为授予

日,以 3.32 元/股的价格授予 158 名激励对象 8,0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 158 人,涉及限制性股票共 8,000.00 万股,

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242,586.1984 万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做

出变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六日

1

附件 1: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9 月 6 日,该授予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二、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四、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

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9 月

6 日,并同意按照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授予 158 名激励对

象 8,0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

独立董事:乔 贇

宋德亮

张忠继

2016 年 9 月 6 日

3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迪马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