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HENAN LUDA LAW FIRM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莲花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陆达法意字[2016]第 027 号
致河南莲花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公司委托,指派栾敬君、李秋霞律师
(以下简称“经办律师”)出席见证贵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对
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审查验证,并就上述
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办律师查验,贵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会议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 8 月 23 日,贵
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并
于当日在上述报刊和网站上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召集会议人员、会议审议事项、会议表决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
登记方法、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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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8 月 27 日,贵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刊登《关于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该临
时提案由持有公司 10.82%股份的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提出,该临
时提案的提出时间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并已经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已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予以公告。
2016 年 8 月 30 日,贵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刊登《莲花
健康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
告的会议通知内容与 2016 年 8 月 27 日增加的临时提案内容合并予以
公告。
会议资料虽然在 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告,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十
项议案的内容已分别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2016 年 8 月 27 日的董事
会决议及其他公告中予以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7 日(星期三)15:00 在项城市莲
花大道 1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夏建
统先生主持。
2、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进行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16 年 9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经查验,贵公司已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
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的内
容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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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经现场查验、并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截
止 2016 年 9 月 7 日 15:00 会议召开之时,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 61 人,
代表股份 206,056,860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 1,062,024,311 股
的 19.4022%。上述股东的身份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
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上述股东均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贵公司股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6,056,860 股。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还有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贵公司董事会。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
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办律师验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公告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对
关联议案回避表决。表决过程中,经办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共同负
责计票和监票工作,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
当场予以公布。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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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如下:
1.01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87,310,357 95.7988 3,828,903 4.2012 0 0.0000
1.02 发行数量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87,387,857 95.8838 3,751,403 4.1162 0 0.0000
1.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87,387,857 95.8838 3,751,403 4.1162 0 0.0000
1.04 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87,574,557 96.0887 3,504,703 3.8454 60,000 0.0659
2、对《关于<河南莲花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87,351,957 95.8444 3,787,303 4.1556 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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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87,351,957 95.8444 3,787,303 4.1556 0 0.0000
4、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
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87,351,957 95.8444 3,727,303 4.0896 60,000 0.0660
5、对《关于公司与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
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87,387,857 95.8838 3,691,403 4.0502 60,000 0.0660
6、对《关于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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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87,616,157 96.1343 3,463,103 3.7997 60,000 0.0660
7、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性公
告>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365,457 98.2085 3,691,403 1.7915 0 0.0000
8、对《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717,057 98.3791 3,279,803 1.5916 60,000 0.0293
9、对《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717,057 98.3791 3,257,403 1.5808 82,400 0.0401
10、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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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571,757 98.3086 3,344,603 1.6231 140,500 0.0683
经办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表决内容与公告通知事项一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经办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按有
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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