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股份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雷曼股份
股票代码:3001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住所或通讯地址
李漫铁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
一致行动人名称
王丽珊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东湖三街
李跃宗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东湖三街
李琛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惠州港荃湾公司
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
乌鲁木齐市高新街 258 号数码港大厦 2015-492 号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
乌鲁木齐市高新街 258 号数码港大厦 2015-455 号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在深圳
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所持
有、控制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
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雷曼股份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李漫铁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
公司持股比例减少。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漫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95,876,300股,通过杰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39,333,750股,即其直接和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共135,21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349,787,153股的38.65%;信息披露
义务人李漫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跃宗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杰得投
资、希旭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0,016,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漫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78,791,200股,通过杰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39,333,750股,即其直接和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共118,124,950股,占公司总股本349,787,153股的33.77%;信息披露
义务人李漫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跃宗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杰得投
资、希旭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2,931,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16%,上述
股东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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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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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4
释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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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雷曼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漫铁
杰得投资 指 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希旭投资 指 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视传媒 指 华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高清投公司 指 深圳市高清数字电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华视新文化 指 深圳市华视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准则》 指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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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李漫铁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106196810******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情况:董事长兼总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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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
深圳市华视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9%股权及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决定以现金 38,220.00 万元收购华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传媒”)
持有的深圳市华视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新文化”)49%的股权,
根据双方共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转让方华视传媒将其取得的
38,220.00 万元股权转让款中的 32,120.00 万元全部用于以协议大宗交易的方式购
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漫铁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漫铁先生本次减持是按照交易方案的相关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协
议大宗交易方式出售给交易对方华视传媒,李漫铁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价
款扣除相关费用后全部向上市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8月19日出具的《承诺函》并向公司提交的《减
持计划告知函》,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
计划,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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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义务人 (元/股) (股) (%)
大宗交易 2016 年 9 月 7 日 18.80 17,085,100 4.88
李漫铁
合计 - - 17,085,100 4.88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义务人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直接持有股份 95,876,300 27.41 78,791,200 22.53
李漫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969,075 6.85 6,883,975 1.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71,907,225 20.56 71,907,225 20.56
本次权益变动前,李漫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95,876,300 股,通过杰得
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39,333,750 股,即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135,210,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9,787,153 股的 38.6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一。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漫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78,791,200 股,通过杰得
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39,333,750 股,即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118,124,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9,787,153 股的 33.7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一。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漫铁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
份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为 22,700,000 股,占其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16.7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49%。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它权利受限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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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
在买卖雷曼股份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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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 2 月 16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情况说明
公司曾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视传媒持股变化原因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
合的方式购买华视传媒及深圳市高清数字电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清投公司”)合计持有的华视新文化 100%的股权,其中,上市公司拟向华视传媒
和高清投公司分别发行 18,670,212 股和 2,074,468 股股份,占该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 5.04%和 0.56%。高清投公司为华视传媒全资子公司,即
该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视传媒将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60%的
股份。该次权益变动的实施条件如下:
1、审计、评估相关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重
组报告书及与该次交易相关的其他议案;
2、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华视传媒、高清投公司及协议控制华视传媒的美国上
市公司 VisionChinaMediaInc.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交易正式方案。
3、该次交易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该次交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该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及相关议
案。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与该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与该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
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97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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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核并购重组申请的议案》。
2016 年 8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中止审查通知书》(160977 号),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因关于海外上市公司回归 A 股上市相关政策尚未明确,原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考虑该次交易标的公司华视新
文化在广告传媒领域的渠道、人才等优势能促进上市公司体育相关传媒业务进一
步发展,形成协同效应,公司基于高科技 LED 及体育产业双主业发展战略及交
易双方的合作意愿,拟终止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重组方案,并调整为以参股的
方式现金方式收购华视传媒持有的华视新文化 49%的股权。
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重组事项且拟以现金方式收购
华视新文化 49%股权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证监会申请撤回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的重组申请文件。
综上所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5 日公告的权益变动事项并未实施。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 4 月 12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情况说明
公司曾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漫铁、王丽珊、李跃宗、李琛、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得投资”)以及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希旭投资”)持股变化原因如下:
1、李漫铁增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增加。2015
年 8 月 25 日至 8 月 27 日,李漫铁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共增持
公司股份 1,046,300 股。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漫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人王丽珊女士、李跃宗先生、李琛女士、希旭投资、杰得投资合计持有公司
210,016,5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335,000,000 股的比例为 62.69%。
2、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被稀释。2015 年,经中
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2465 号文核准批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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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科技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该次重组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49,787,153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漫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丽珊女士、李跃宗先生、李琛
女士、希旭投资、杰得投资合计持有公司 210,016,5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349,787,153 股的比例被动稀释至 60.04%。
3、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视新文化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被稀释。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雷曼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视
新文化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相关预案。本次重组后,公司总股本
将增加至 370,531,833.00 股(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信息披露义务
人李漫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丽珊女士、李跃宗先生、李琛女士、希旭投资、
杰得投资将合计持有公司 210,016,5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被动稀释至
56.6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因第 1 点及第 2 点原因导致的权益变动事项已实
施完毕。由于公司拟终止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视新文化 100%股权方案,
并调整为以参股的方式现金方式收购华视新文化 49%的股权,因第 3 点原因导致
的权益变动事项并未实施,关于公司收购华视新文化股权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一、
关于公司 2016 年 2 月 16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情况说明”。因此本次权益
变动前,息披露义务人李漫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跃宗先生、王丽珊女士、李
琛女士、杰得投资、希旭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0,016,55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60.04%。
三、其他事项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要求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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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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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
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漫铁:
2016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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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漫铁:
2016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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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
股票简称 雷曼股份 股票代码 300162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
李漫铁
人名称 册地 新南四道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股票种类:A 股 直接持股数量:95,876,300 股 直接持股比例:27.41%
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漫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95,876,300
人披露前拥有 股,通过杰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39,333,750 股,即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
权益的股份数
司股份共 135,210,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9,787,153 股的 38.65%;信息披露义
量及占上市公
务人李漫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跃宗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杰得投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资、希旭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0,016,5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4%。)
股票种类:A 股 变动数量:17,085,100 股 变动比例:减少 4.88%
变动后直接持股数量:78,791,200 股, 变动后直接持股比例:22.53%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漫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78,791,200
务人拥有权益 股,通过杰得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39,333,750 股,即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
的股份数量及 司股份共 118,124,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49,787,153 股的 33.77%;信息披露义
变动比例
务人李漫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跃宗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杰得投
资、希旭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2,931,4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16%。)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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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是 □ 否 √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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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漫铁:
2016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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