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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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东潇湘资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

用名“湖南潇湘资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潇湘资本”)提交的《买

卖本公司证券申报表》,潇湘资本于 2016 年 9 月 7 日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其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74%,详情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潇湘资本 竞价交易 2016 年 9 月 7 日 35 50,000 0.037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6,700,075 5.015% 6,650,075 4.9776%

潇湘资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700,075 5.015% 6,650,075 4.977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6 年 1

月 9 日)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减持股东未披露减持计划、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

承诺。

4、本次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了其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作出的承诺:“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监管要求,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5、本次减持后,潇湘资本持股比例为 4.9776%,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但仍为公司第五大股东。

三、备查文件

潇湘资本提交的《买卖本公司证券申报表》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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