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朗科科技
股票代码: 300042
信息披露义务人: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南华路 14 号(原政府办公楼 308 室)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 569 号
湖南商会大厦西塔 19 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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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朗科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朗科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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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8
声 明 ............................................................................................. 9
附表: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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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潇湘资本” 指“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朗科科技、上市公司 指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准则 15 号 指《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元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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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潇湘资本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潇湘资本”)
注册地址: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南华路 14 号(原政府办公楼 308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72,8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7 日
经营期限:永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3100072600072W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创业投资、并购投资、投资管理及相关咨
询服务(不含金融及金融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刘虹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 569 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 19 层
邮政编码:410000
联系电话:0731-8859888
主要股东情况(持股 5%以上股东):
股东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2750 31.25%
长沙创元集团有限公司 6500 8.93%
湖南建鸿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500 8.93%
湖南巨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500 8.93%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介绍
长期 是否取得其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国籍 居住 他国家
地 或地区的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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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权
刘 虹 男 433101196706****** 董事长 中国 长沙 否
刘平建 男 430524196409****** 董事 中国 长沙 否
邱伯谦 男 430102198706****** 董事 中国 长沙 否
张海霞 女 430304196801****** 董事 中国 湘潭 否
谢富山 男 430103196311****** 董事 中国 长沙 否
喻春光 男 430102196203****** 董事 中国 长沙 否
王 政 男 320924197801****** 董事、总裁 中国 长沙 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潇湘资本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战略发展需要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朗
科科技股票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潇湘资本持有朗科科技 6,700,075 股股份,占朗科科技总
股本的 5.01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潇湘资本于 2016 年 9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
持有的朗科科技无限售流通股 50,000 股,占朗科科技总股本 0.0374%。具体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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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潇湘资本 竞价交易 2016 年 9 月 7 日 35 50,000 0.037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减持前持股数量、 减持后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潇湘资本 合计持有股份 6,700,075 5.015% 6,650,075 4.9776%
其中:无限售 6,700,075 5.015% 6,650,075 4.9776%
条件流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潇湘资本于 2016 年 8 月 4 日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协议书》,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660 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质押到期日为 2017 年 7 月 30 日。除此以外,潇湘资本持有的朗科科技股
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交
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朗科科技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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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朗科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王爱凤、李慧娟
3、电话:0755-26727600
传真:0755-267275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6 年 9 月 7 日
(下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关于本报告书的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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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6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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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地
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 16 楼
股票简称 朗科科技 股票代码 300042
信息披露义务 潇湘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南华路 14
人名称 人注册地 号(原政府办公楼 308 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6,700,075 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015%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50,000 股 变动比例:0.0374%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后持股数量:6,650,075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776%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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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6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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