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德尔未来科技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
公司终止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符合上述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终止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选择以现
金方式收购厦门烯成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综合考虑了目前的市场环境、各
方利益等因素,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3、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
案,以及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烯成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53.8915%股权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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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郑海英 周洁敏 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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