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恒顺众昇 公告编号:2016-081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顺众昇”)于
2016年9月7日收到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金控”)的
告知函,城投金控于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5,330,51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此次增持后,城投金控
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30,309,4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详细情况如下:
一、股东情况
增持人: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目的:城投金控认可并看好恒顺众昇的业务发展模式及未来发展前景,
希望通过此次股权增持,获取上市公司股权增值带来的收益。
二、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1、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数量(股) 增持比例 增持均价
(元)
竞价买入 2016.09.05 2,450,911 0.32% 15.29
城投金控 竞价买入 2016.09.06 5,984,850 0.78% 15.89
竞价买入 2016.09.07 6,894,749 0.90% 16.27
合计: ------- ---- 15,330,510 2% ----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增持前持股数量、 增持后持股数量、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数(股) 占股本比 股数(股) 占 股 本 比
例 例
城 投 合计持股: 114,978,966 15% 130,309,476 17%
金 控 其中:无限售条 114,978,966 15% 130,309,476 17%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根据城投金控于 2016 年 8 月 4 日提供的《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城投金控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
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后,城投金控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7%。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
仍为贾全臣先生。截止至 2016 年 9 月 7 日,贾全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贾玉兰、
贾晓钰、戴一鸣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71,325,3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40%。
四、备查文件
城投金控提交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