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股份:关于签订光伏电站系统集成、施工的重大合同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7 18:11: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8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光伏电站系统集成、施工的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与润峰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峰电力”)签订了《光伏电

站系统集成、施工合作框架协议》,合同金额为 21 亿元,合同基本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上述合同均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2016 年-2017 年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受政府政策变化、资金筹措、市场融资成本

增加、材料成本变化、对单一客户依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造成公司不能按

期完工,给本合同履行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2)本合同付款分阶段按比例执行,虽然已就违约做出相关的约定,但存

在工程进度款不能按期回收的风险。

(3)本合同的履行,存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

大,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

(4)本合同为框架协议,单项光伏电站建设合同另行签订。

4、合同金额为 21 亿元人民币,占 201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 100.10%,合

同履行期限为 2016 年至 2017 年,合同的如期实施将对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

度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为准。

5、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公司与北京奥普科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 2016 年 7 月 6 日 目前处于尽职调查阶段

自然人股东就持股转让及增资奥普科星的相

关事宜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企业名称:润峰电力有限公司

1、简介:润峰电力有限公司是由山东润峰集团与山东谷峰光伏技术有限公

司共同投资建设的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和光伏发电工程及光伏应用产

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的高科技企业,拥有布局完整的产业链。在提高研

发制造能力的同时,注重产业链的延伸,在全球布局构建大型光伏发电系统,成

立了 26 个光伏电站商务开发团队开拓国内外市场。

法定代表人:徐化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山东省微山经济开发润峰工业园

主营业务:发电(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薄膜太阳能电

池的研发、组装生产、销售 ;晶体硅电池及组件的生产与销售;货物的进出口

(国家禁止或限制公司经营的货物除外);钢材、五金建材(不含木材)的销

售;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LED 光源的研发与销

售;对太阳能电站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与管理(不含生产);有色金属(不

含黄金及凭许可证经营的有色金属)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润峰电力未发生相关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自运营以来,业务发展迅速,立志用绿色光电资源

打造人类宜居环境,并成为引领产业发展的风向标。近几年来连获“全球新能源

企业 500 强”、“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并摘取“中国制造业企业 500 强”、

“光伏电站——商业成就大奖”、“山东省十大新型战略产业项目”、“山东省

光伏龙头企业“等多项桂冠,累计获得荣誉 200 余项。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

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内容:嘉寓股份作为润峰电力光伏电站建设的战略伙伴,负责润峰

电力 2016 年-2017 年承接光伏电站的施工建设工程。

2、合同金额:2016 年建设 200MW 光伏发电工程(不含太阳能多晶硅组件的

费用),工程总价约 6 亿元;2017 年建设 500MW 光伏发电工程(不含太阳能多

晶硅组件的费用),工程总价约 15 亿元。合计合同总价约 21 亿元。

3、付款方式:

按照当月完工量的 90%支付进度款(扣除 5%的消缺款和 5%的质保金)。累

计付款达到总合同额 90%后,剩余款项中,完成消缺后支付消缺款(5%)。质保

周期(质保金 5%)一年。自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一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质

保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4、签署时间:2016 年 9 月 5 日

5、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履行期限:2016 年-2017 年

6、违约责任:若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中约定的应尽责任,构成重

大违约,使本协议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金额为 21 亿元人民币,占 201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

100.10%,合同履行期限为 2016 年至 2017 年,合同的如期实施将对公司 2016 年

度及 2017 年度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的

审计为准。

2、本次合同金额占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很高,且来源于单一客户,光

伏电站工程施工业务对客户有很高的依赖性,公司将通过拓展其他客户来降低对

单一客户的依赖度,但对公司节能门窗幕墙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备查文件:嘉寓股份与润峰电力签订的《光伏电站系统集成、施工合作

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7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嘉寓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