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6-09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参股发起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胡德佳先生、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人民
币 10,000 万元发起设立证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部
门核定名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告《关于拟参股发起设立公募
基金管理公司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3)。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