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6-058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51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
一、非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26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3]194 号)核准,向 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62,555,600
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 2013 年 9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22,555,600 股。
2014 年 9 月 26 日,公司实施 201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22,555,6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45,111,200 股。其中,公司股东廖
创宾持有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增至 12,511,2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45,111,2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为 15,312,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公司股东廖创宾承诺:本次非公
开发行认购的股票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即 2013
年 9 月 12 日)起三十六个月。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得到了严格履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2,51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股东全称 备注
号 总数 数量
廖创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木枝之一
致行动人,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1 廖创宾 12,511,200 12,511,200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廖创宾持有的
12,510,000 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注:廖创宾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本次解除限售后股份转让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规定执行,即其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