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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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7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9 月 2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应到会监事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廖英女士主持,此次会议对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787.48 万元 ,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787.48 万

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勤信

专字【2016】第 1832 号”《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787.48 万元人民币。

为了保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3,787.48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787.48 万元,内容和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00 万

元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

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

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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